包拯

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人物生平

  早年至孝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包拯历职有绩


  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荐,于十一月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改任监察御史。


  包拯又曾经建议说:“国家每年向契丹交纳财物(岁币),不是抵御戎人的计策,应该操练军队、挑选将领,致力于充实边境守备。”又请求重视门下封还驳正的制度,以及废黜贪官污吏不得做官,选择郡守县宰,推行考核试用补任恩荫子弟的方法。当时各道转运加按察使,他们上奏弹劾官吏大多指摘细小过失,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官吏自觉不安,包拯因此请求免去按察使。


  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担任契丹正旦使,出使辽朝,完成了使命。回朝后,包拯根据自己在辽朝的观察,上疏建议朝廷挑选“素习边事”的将领守边,并重视代州(今山西忻州代县)的将领选择,以应对边境突发的情况。此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于庆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京东路(治今河南商丘)转运使。


  庆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陕西转运使。


  庆历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调任河北路(治今河北大名)转运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户部副使。秦陇斜谷务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征收索取;又七个州交纳河桥竹索的赋税,一般有几十万,包拯都奏请加以废除。辽朝在邻近边塞地区集结军队,边境州郡渐加戒备,命令包拯去河北调发军粮。包拯说:“漳河地区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种,邢、沼、赵三州农田一万五千顷,一概用来牧马,请求把这些全都分给百姓。”听从他的意见。解州盐法规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经营管理,请求一概与商贩流通交换。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他多次论述斥责权贵得宠大臣,请求免去一切由内廷施予的曲意恩赐。又依次递上唐魏徵的三条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侧,作为借鉴。又上言天子应当明于听取采纳,分辨朋党,爱惜人才,不坚持先入为主的说辞,一共七件事;请求废除苛刻不宽厚的做法,抑制侥幸投机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兴建劳作,禁丘妖言妄说。朝廷大多加以施行。当时,张贵妃(温成皇后)的父亲张尧佐被任命为淮康军(治今河南汝南)节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灵宫使,右司谏张择行、唐介与包拯一起奏论此事,认为应追夺对张尧佐的任命,或者选择宣徽、节度中的一个授予。最终,张尧佐辞去了宣徽使、景灵宫使之职。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曾经提议太平无事时把军队调到内地,没有答复。至此时,请求:“解除河北驻守军队,把他们分布在黄河以南的兖、郸、齐、濮、曹、济各郡,如果有紧急情况,没有误时的忧虑。如果说驻守军队不能立刻削减,请求训练民兵,稍加供给干粮,每年的费用,不到驻守军队一个月的开支,一个州的赋税,那么供给的人数就多了。”没有答复。数月后,转任高阳关(今河北高阳东)路安抚使。同年七月,调知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钱做买卖,年累计亏负十多万,都上奏加以除去。因丧子请求任政务清简的州郡任职,遂改知扬州,又转知庐州,并加刑部郎中。


  权知开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担保推荐官员失误获罪,贬官兵部员外郎、知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复职刑部郎中、知江宁府。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权知开封府,迁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为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说:“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经很久了,天下人都为此感到担忧,陛下这么长久地不作出决定,是为什么呢?”仁宗问他说:“你认为立谁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无能,还没有考虑,臣请求早立太子,是为宗庙万世之大计着想的。陛下问臣想立谁,这是怀疑臣。臣已是六十岁的人了,又没有儿子,并不是为自己和后代邀宠考虑的啊!”仁宗听了大为高兴,说:“这件事还要慢慢商议。”他请求裁减内侍,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按条文督促各路监司尽忠职守,御史府可以自己举荐所属官员,减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这些建议都得以施行。七月,以权御史中丞职领转运使、提点刑狱考课院。


  蹊田夺牛


  嘉祐四年(1059年),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由于买土豪的财产,被包拯上章将其弹劾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弹劾他;宋祁被免后,就由包拯以枢密直学士之职暂任三司使。对此,欧阳修说:“包拯是所谓牵牛踩踏了田而夺了人家的牛(蹊田夺牛),处罚已经很重了,可他又贪图肥缺来做那个职务,不也是过分了吗?”包拯因此待在家里,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许。许久后,包拯才出府任职。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给事中,正式担任三司使。数日后,拜枢密副使。不久,调任礼部侍郎,但他推辞不受。


  溘然长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枢密院视事时,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终年六十四岁。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 。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参考资料:

1、 《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主要贡献

  政绩


  包拯以廉洁著称,他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惩处贪官赃吏,他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役使兵士为自己织造一千六百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阳)知州任弁及监守自盗的仁宗亲信太监阎士良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弹劾王逵。王逵曾数任转运使,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激起民变后,又派兵捕捉,滥用酷刑,惨遭其杀害者不计其数,因而民愤极大。但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睐,故有恃无恐。为此,包拯连续七次上章弹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责仁宗说:“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刚直,朝野震动,舆论汹汹,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


  此外,包拯还弹劾过宰相宋庠、舒王赵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等人。任御史中丞时,包拯又先后弹劾利用职权贱买富民邸舍的张方平及“在蜀燕饮过度”的宋祁,使朝廷罢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职。由于包拯敢于弹劾权幸,当时社会上出现了“包弹”的谚语,世人凡见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弹矣。’‘包弹’之语遂布天下”。


  对于有才干有政绩者,包拯则能秉公力荐,如杨邠、王鼎、王绰三人皆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别担任江南东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和转运判官,因任内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而有“江东三虎”之称。后受守旧权臣的忌恶,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转运使等“监司”官。包拯虽由守旧派人物王拱辰荐为御史,却不为政派所囿,极力主张复用三人,终于使杨邠、王鼎、王绰先后又被起用为荆湖南路转运使、河北路提点刑狱、江西路提点刑狱。


  包拯在经“庆历新政”之后,也提过一些改革建议。如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对年满70岁者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他还主张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同时应选练精兵强将,训练义勇,以充实边备,防御契丹。他向仁宗建议:“不必分文武之异,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当考以应敌制胜之略,询以安边御众之宜”,然后“擢而用之”。他向仁宗条陈《七事》,建言应当“明听纳,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说”,又奏请“去刻薄,抑侥幸,正刑明禁,戒兴作,禁妖妄”,因其所言恳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时弊,故多为朝廷所采纳。包拯还特意奏上《进魏郑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唐太宗善纳魏徵之谏的故事为龟鉴。


  任地方官时,包拯也善于体察民情,兴利除弊,因而颇有政绩。任京东转运使时,他曾巡察各地访问贫困冶铁户,并据实情申报转运司,豁免了这些户所欠的官铁,同时又鼓励有能力者开炉冶铁,发展生产。


  权知开封府时,包拯疏浚惠民河。惠民河也称蔡河,原自东京至通许(今属河南),直达淮河。后为了水运之便,又自新郑引闵水汇入,使之流量大增。时惠民河常涨水为患,大水时“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滥的原因乃“中官世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将所有跨河修建的楼台、花园、水榭全部拆毁,使河水得以畅通。有些权贵持伪增步数的地券与包拯相争,包拯皆通过实地测量、验证,揭示其伪,并上朝劾奏,要求严惩。


  任三司使期间,包拯改变了过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种封藏于仓库供皇帝用的物品,都从各地科派,造成百姓困难。包拯特此设立市场,公私实行公平买卖,此后百姓不再受到侵忧。原来司里吏员欠下金钱布匹,大多受到监禁,其中有些人往往逃走,就连带拘禁了他们的妻子儿女,像这一类情形的包拯都释放了他们。


  执法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


  包拯执法之刚正不阿在其出知庐州时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庐州是包拯的家乡,任知州时,他的亲朋故旧多以为可得其庇护,干了不少仗势欺人,甚至扰乱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决心大义灭亲,以示警戒。时恰有一从舅犯法,包拯不以近亲为忌,在公堂上将其依法责挞一顿,自此以后,亲旧皆屏息收敛,再不敢胡作非为。


  权知开封府时,包拯整顿吏风,改革诉讼制度。开封府旧制,凡往告状者,必须先将状纸交给守门的府吏,再由府吏转呈,是否审理,何时审理,则由府吏通知。由于诉讼者不能面见长官,府吏往往借此敲诈勒索,营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钱财而告状无门。包拯革除此弊,大开正门,使告状者可直接至公堂见官纳状,自陈冤屈,于是审案也更能公正合理。


  东京多皇亲国戚、达官显贵,素以难以治理著称,而包拯“立朝刚毅”,凡以私人关系请托者,一概拒绝,因而将东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执法严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动都下”,在他以天章阁待制职任知谏院时,弹劾权贵,“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包拯 包拯的严于律己,廉洁著称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岁时,包拯受到出知庐州的刘筠嘉许,声名大盛,家乡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请他赴宴叙谈,一位李姓同学欣然欲往,而包拯却严肃地说:“彼富人也,吾徒异日或守乡郡,今妄与之交,岂不为他日累乎。”可见他为官前即确立了从政不徇私情的志向。


  端州以产砚著名,端砚历来是文人士大夫寻觅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时不仅革除了诸前任在“贡砚”数额之外,加征数十倍,以饱私囊和贿赂权贵的流弊,而且任满离去时“不持一砚归”。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时,在包拯及其子孙墓中仅发现一方普通砚台而无端砚,也足证史载之确。


  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不仅如此说,而且还躬身力行并教之于后代。订立了《家训》。将《家训》镌刻于石碑,竖立于堂屋东壁,以昭示后人。

参考资料:

1、 《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轶事典故

  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辽朝时,辽朝命馆伴对包拯说:“你们不久前在雄州(今河北保定市雄县)城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


  清正廉明


  包拯被提拔为大理寺丞、知端州(相当于今天的广东肇庆市)时。当时端州特产端砚是宋朝士大夫最珍爱时髦的雅器,当地每年向朝廷进贡。凡在这里做“一把手”的官员,都在“贡砚”规定的数量外加征几十倍的数额以贿赂朝廷权贵,所谓“打点”中央的关系,此举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个性官员包拯一上任就高调破除这则运行多年的潜规则,下令只能按规定数量生产端砚,州县官员一律不准私自加码,违者重罚。并且表态,自己作为“一把手”,决不要一块端砚。此举在当地掀起轩然大波。三年后,包拯任期满,被调至中央任职,果然“岁满不持一砚归”。《包公掷砚》的故事就是以这个蓝本创作的。


  嘉祐四真


  宋仁宗嘉祐年间,富弼为相,欧阳修任翰林学士,包拯任御史中丞,胡瑗在太学为侍讲,集天下之望。当时士大夫相传道:“富公真宰相,欧阳永叔真翰林学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

参考资料:

1、 《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家庭成员

高祖
包业,不仕。
曾祖
包袭,不仕,后赠太子少保。
祖父:包士通,后因包拯显贵赠太子少傅。
祖母: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


父母
包令仪,官至虞部员外郎,后因包拯显贵赠太保。张氏,追封(阙)阳郡太夫人。


配偶
李氏,包拯原配,早卒。
董氏,包拯继室,后封永康郡夫人。


子女


儿子
包繶,包拯长子,娶崔氏,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先于包拯去世。
包绶,幼名包诞,包拯幼子,出生在媵妾家中,后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


女儿
包氏,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包氏,嫁国子监主簿文效。

参考资料:

1、 《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
作者《包拯》的诗文
赏析

书端州郡斋壁

包拯包拯 〔宋代〕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幹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书端州郡斋壁

包拯包拯 〔宋代〕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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