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晋国献文子的新居落成,晋国的大夫们都去送礼致贺。张老说:“多美呀,如此高大宽敞!多美呀,如此金碧辉煌!既可以在这里祭祀唱诗,也可以在这里居丧哭泣,还可以在这里宴请国宾、聚会宗族!”文子说:“我赵武能够在这里祭祀唱诗,在这里居丧哭泣,在这里宴请国宾、聚会宗族,这说明我可以免于刑戮而善终,能跟先祖、先父一起长眠在九原!”说完,朝北拜了两拜,叩头致谢。君子都称赞他们一个善于赞颂,一个善于祈祷。
注释
献:进献礼物,引申为祝贺。
文子:赵武(前596—前545)的谥号。这是后人追记,所以称谥号。
成室:新屋落成。
发:送礼庆贺。
张老:前去送礼物的晋大夫张孟。张氏是姬姓的一个分支,三家分晋后,多属韩国。
轮:盘旋屈曲而上,引申为高大。
奂:通“焕”,华丽。
歌于斯:在这里祭祀时奏乐唱诗。歌,此处代指祭礼。斯,此。
哭于斯:死丧哭泣在这屋里。哭,指家族死丧哭泣之事。
聚国族:聚,聚会。国,国宾。族,宗族。
武:赵武自称。
全要领:免于斩戮之刑。要,通“腰”。领,脖颈。古时罪重则腰斩,罪轻则戮颈,砍头。
先大夫:自称已故的祖、父。赵氏自赵衰以来世代为晋卿。
九京:当作“九原”。晋国卿大夫的墓地,在今山西绛县北。
北面:面向北。古代堂礼,长辈面南而坐,小辈北向而拜。
再拜:拱手礼两次。稽(qǐ)首:叩头。
稽(qǐ)首:叩头到地,伏地停留片刻方起,叫稽首。是九拜(九种拜的礼节)中最恭敬的。
善: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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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仅有76字的短文,浑然一体。全文未分段落,但可以分三个层次来赏析。
第一层,开头一句,“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既点明了事情的原委,也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一个“发”字,既表现了当时新居落成人们送礼庆贺的习俗,同时也表现了达官贵人们前来祝贺的热闹场面。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晋大夫”都纷纷前来送礼庆贺?不知你是否看过京剧《赵氏孤儿》,新居的主人就是那个孤儿。献文子即赵武,他是晋国名臣赵衰、赵盾之后,晋卿赵朔的遗腹子。他出生前,赵氏被祸灭族,15年后才得以昭雪。赵武成年,受封大夫,建造新宅,大约就在这个时候。这恐怕是晋大夫纷纷前来祝贺的主要原因。
第二层,即一颂一祷。可以想象,称颂的贺辞肯定不少,本文却抛开众人的颂辞,独举张老的颂辞。因为张老的颂辞独具匠心,别出心裁。“美轮美奂”虽已成了成语,但仍不出颂辞陈套,而“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的颂辞,却超出吉祥的套话而惊世骇俗。贺辞没有赞颂的味道,反而在主人喜庆的日子,说些死丧哭泣的话,一反常调,令人不解。宾客或疑惑不解,或惊愕发呆,或心中暗骂张老糊涂;新居主人则思维敏捷,领会颂辞的深远含意与张老的语重心长,马上以出人意料的祷词回应张老的祝贺。主人表示:张老的祝辞是以屋的功用永恒祝我寿终正寝,保我家族永昌永贵。赵武用“全要领”来表明痛定思痛,祈祷不再发生刑戮之祸。祝辞与答辞都是紧密结合着赵氏的血泪痛史的,的确是“善颂善祷”。
所以,第三层,最后一句话,用“君子”的评语结束全文。
赵氏是嬴姓的一个分支,从晋文侯(前780—前746)时起成为晋国的一个大族,以其历代事晋侯有功勋,到赵衰、赵盾父子时,已成为专国政的重臣。据《史记·赵世家》说,赵盾之子赵朔在晋景公三年娶成公(景公父)姊为夫人。就在这一年,晋国司寇屠岸贾勾结诸将军构罪族灭赵氏,赵朔的夫人怀着身孕躲进公宫中,后来生下赵武,就是本篇所记的文子,也就是有名的“赵氏孤儿”。15年后,赵武得到韩阙的帮助,攻屠岸贾,灭族报仇,后来成为晋国的正卿。本篇所记赵武筑新室成,当是复位后不久的事。他年纪还不大,所以张老在赞颂的同时,还有规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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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