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国家兴亡衰败自有其时运,吴人又何苦埋怨是西施使他们国家灭亡的呢?
如果西施知道怎样颠覆吴国,那么后来让越国灭亡的又是谁呢?
注释
家国:家与国。亦指国家。
何苦:用反问语气表示不值得(可用否定式)。
解:懂,明白,理解。
亡:灭亡。
参考资料:
历来咏西施的诗篇多把亡吴的根由归之于女色,客观上为封建统治者开脱或减轻了罪责。罗隐这首小诗的特异之处,就是反对这种传统观念,破除了“女人是祸水”的论调,闪射出新的思想光辉。
“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一上来,诗人便鲜明地摆出自己的观点,反对将亡国的责任强加在西施之类妇女身上。这里的“时”,即时会,指促成家国兴亡成败的各种复杂因素。“自有时”表示吴国灭亡自有其深刻的原因,而不应归咎于西施个人,这无疑是正确的看法。有人认为这里含有宿命论成分,其实是出于误解。“何苦”,劝解的口吻中含有嘲讽意味:你们自己误了国家大事,却想要归罪一个弱女子,真是何必呢!当然,挖苦的对象并非一般吴人,而是吴国统治者及其帮闲们。
“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后面这两句巧妙地运用了一个事理上的推论:如果说,西施是颠覆吴国的罪魁祸首,那么,越王并不宠幸女色,后来越国的灭亡又能怪罪于谁呢?尖锐的批驳通过委婉的发问语气表述出来,丝毫不显得剑拔弩张,而由于事实本身具有坚强的逻辑力量,读来仍觉锋芒逼人。
罗隐反对嫁罪妇女的态度是一贯的。僖宗广明年间(880—881),黄巢起义军攻入长安,皇帝仓皇出逃四川,至光启元年(885)才返回京城。诗人有《帝幸蜀》一首绝句记述这件事:“马嵬山色翠依依,又见銮舆幸蜀归。泉下阿蛮应有语,这回休更怨杨妃。”“阿蛮”即“阿瞒”的通假,是唐玄宗的小名。前一回玄宗避安史之乱入蜀,于马嵬坡缢杀杨妃以杜塞天下人口。这一回僖宗再次酿成祸乱奔亡,可找不到新的替罪羊了。诗人故意让九泉之下的玄宗出来现身说法,告诫后来的帝王不要诿过于人,讽刺是够辛辣的。联系《西施》作比照,一咏史,一感时,题材不同,而精神实质并无二致。这样看来,《西施》的意义又何止为历史作翻案而已!
参考资料:
罗隐(833年2月16日—910年1月26日),字昭谏,新城(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大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
春来有色闇融融,先到诗情酒思中。柳岸霏微裛尘雨,杏园澹荡开花风。
闻君独游心郁郁,薄晚新晴骑马出。醉思诗侣有同年,春叹翰林无暇日。
云夫首倡寒玉音,蔚章继和春搜吟。此时我亦闭门坐,一日风光三处心。
先妣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生。年十六年来归。逾年生女淑静,淑静者大姊也;期而生有光;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逾年,生淑顺;一岁,又生有功。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曰:“吾为多子苦!”老妪以杯水盛二螺进,曰:“饮此,后妊不数矣。”孺人举之尽,喑不能言。
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诸儿见家人泣,则随之泣。然犹以为母寝也,伤哉!于是家人延画工画,出二子,命之曰:鼻以上画有光,鼻以下画大姊。以二子肖母也。
孺人讳桂。外曾祖讳明。外祖讳行,太学生。母何氏,世居吴家桥,去县城东南三十里;由千墩浦而南,直桥并小港以东,居人环聚,尽周氏也。外祖与其三兄皆以资雄,敦尚简实;与人姁姁说村中语,见子弟甥侄无不爱。
孺人之吴家桥则治木绵;入城则缉纑,灯火荧荧,每至夜分。外祖不二日使人问遗。孺人不忧米盐,乃劳苦若不谋夕。冬月炉火炭屑,使婢子为团,累累暴阶下。室靡弃物,家无闲人。儿女大者攀衣,小者乳抱,手中纫缀不辍。户内洒然。遇僮奴有恩,虽至棰楚,皆不忍有后言。吴家桥岁致鱼蟹饼饵,率人人得食。家中人闻吴家桥人至,皆喜。有光七岁,与从兄有嘉入学,每阴风细雨,从兄辄留,有光意恋恋,不得留也。孺人中夜觉寝,促有光暗诵《孝经》即熟读,无一字龃龉,乃喜。
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周氏家有羊狗之痾。舅母卒,四姨归顾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与二舅存。
孺人死十一年,大姊归王三接,孺人所许聘者也。十二年,有光补学官弟子,十六年而有妇,孺人所聘者也。期而抱女,抚爱之,益念孺人。中夜与其妇泣,追惟一二,仿佛如昨,馀则茫然矣。世乃有无母之人,天乎?痛哉!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