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长言(1165—1215)字子秀,号复轩;初名咏,避卫绍王讳,改名长言;山东高唐人(今山东长清)。于金朝承安五年(1200年),擢词赋科进士第一授状元,阎长言中第后留翰林院任职十年,应奉翰林文学,有“气节豪迈,文字一流”之誉,后任河南府治中,被召还朝,以道梗不得前,卒于亳州,其工词赋,性豪放,他门生众多,如金正大年间(1224~1231)进士康哗、翰林学士阎复和康壁均为其门生。他们4人都是金、元时期较为著名的人物,世人并称“二阎二康”,著有《复轩集》。
圬之为技贱且劳者也。有业之,其色若自得者。听其言,约而尽。问之,王其姓。承福其名。世为京兆长安农夫。天宝之乱,发人为兵。持弓矢十叁年,有官勋,弃之来归。丧其土田,手衣食,馀叁十年。舍于市之主人,而归其屋食之当焉。视时屋食之贵贱,而上下其圬之以偿之;有馀,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
又曰:“粟,稼而生者也;若布与帛。必蚕绩而后成者也;其他所以养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后完也;吾皆赖之。然人不可遍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故君者,理我所以生者也;而百官者,承君之化者也。任有大小,惟其所能,若器皿焉。食焉而怠其事,必有天殃,故吾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夫镘易能,可力焉,又诚有功;取其直虽劳无愧,吾心安焉夫力易强而有功也;心难强而有智也。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亦其宜也。吾特择其易为无傀者取焉。
“嘻!吾操镘以入富贵之家有年矣。有一至者焉,又往过之,则为墟矣;有再至、叁至者焉,而往过之,则为墟矣。问之其邻,或曰:“噫!刑戮也。”或曰:“身既死,而其子孙不能有也。”或曰:“死而归之官也。”吾以是观之,非所谓食焉怠其事,而得天殃者邪?非强心以智而不足,不择其才之称否而冒之者邪?非多行可愧,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者邪?将富贵难守,薄宝而厚飨之者邪?抑丰悴有时,一去一来而不可常者邪?吾之心悯焉,是故择其力之可能者行焉。乐富贵而悲贫贱,我岂异于人哉?”
又曰:“功大者,其所以自奉也博。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而功小,不有之可也。又吾所谓劳力者,若立吾家而力不足,则心又劳也。”一身而二任焉,虽圣者石可为也。
愈始闻而惑之,又从而思之,盖所谓“独善其身”者也。然吾有讥焉;谓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其学杨朱之道者邪?杨之道,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而夫人以有家为劳心,不肯一动其心以蓄其妻子,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虽然,其贤于世者之患不得之,而患失之者,以济其生之欲,贪邪而亡道以丧其身者,其亦远矣!又其言,有可以警余者,故余为之传而自鉴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