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昔拟栩仙人王云鹤赠予诗云:“寄与闲闲傲浪仙,枉随诗酒堕凡缘。黄尘遮断来时路,不到蓬山五百年。”其后玉龟山人云:“子前身赤城子也。”予因以诗寄之云:“玉龟山下古仙真,许我天台一化身。拟折玉莲闻白鹤,他年沧海看扬尘。”吾友赵礼部庭玉说,丹阳子谓予再世苏子美也。赤城子则吾岂敢,若子美则庶几焉。尚愧辞翰微不及耳。因作此以寄意焉。
四明有狂客,呼我谪仙人。俗缘千劫不尽,回首落红尘。我欲骑鲸归去,只恐神仙官府,嫌我醉时真。笑拍群仙手,几度梦中身。
倚长松,聊拂石,坐看云。忽然黑霓落手,醉舞紫毫春。寄语沧浪流水,曾识闲闲居士,好为濯冠巾。却返天台去,华发散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