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嵩(?-749年),字乔甫,号体竣,兰陵人,唐朝宰相,梁武帝之后,后梁明帝玄孙。萧嵩最初担任洺州参军,后得到连襟陆象先的提拔与宰相姚崇的赏识,累迁至尚书左丞、兵部侍郎。在担任河西节度使时,萧嵩用反间计除掉吐蕃大将悉诺逻恭禄,又任用张守珪等名将,大败吐蕃,被拜为宰相,进封中书令、徐国公。他任相数年,并无治国之能,凡事唯唯喏喏,从无见解,后改任尚书右丞相,加太子太师。开元二十七年(739年),萧嵩致仕,此后在家安享晚年。天宝八年(749年),病逝家中,追赠开府仪同三司。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