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梦得(1077~1148) 宋代词人。字少蕴。苏州吴县人。绍圣四年(1097)登进士第,历任翰林学士、户部尚书、江东安抚大使等官职。晚年隐居湖州弁山玲珑山石林,故号石林居士,所著诗文多以石林为名,如《石林燕语》、《石林词》、《石林诗话》等。绍兴十八年卒,年七十二。死后追赠检校少保。 在北宋末年到南宋前半期的词风变异过程中,叶梦得是起到先导和枢纽作用的重要词人。作为南渡词人中年辈较长的一位,叶梦得开拓了南宋前半期以“气”入词的词坛新路。叶词中的气主要表现在英雄气、狂气、逸气三方面。
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羊舌虎,囚叔向。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叔向弗应,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