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玉(808~862),字文山,唐代澧州人。澧县仙眠洲有古迹“水竹居”,旧志记为“李群玉读书处”。李群玉极有诗才,他“居住沅湘,崇师屈宋”,诗写得十分好。《湖南通志·李群玉传》称其诗“诗笔妍丽,才力遒健”。关于他的生平,据《全唐诗·李群玉小传》载,早年杜牧游澧时,劝他参加科举考试,并作诗《送李群玉赴举》,.但他“一上而止”。后来,宰相裴休视察湖南,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他“徒步负琴,远至辇下”,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三百篇”。唐宣宗“遍览”其诗,称赞“所进诗歌,异常高雅”,并赐以“锦彩器物”,“授弘文馆校书郎”。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死后追赐进士及第。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
对曰:“克之。”
公曰:“何时?”
对曰:“童谣曰:‘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炖炖,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