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汉朝自建国到现在已是二十二世,所重任的人(何进)真是徒有其表。猴子虽穿衣戴帽,可究竟不是真人,(他)智小而想图谋大事,做事又犹豫不决,致使君王(少帝)被劫。白虹贯日是上天给人间的凶兆,这应验在君王身上,而(何进)自己也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乱臣贼子(董卓)乘着混乱之际操持国家大权,杀害君主,焚烧东京洛阳。汉朝四百年的帝业由此倾覆,帝王的宗庙也在烈火中焚毁。(献帝)被迫着西迁至长安,一路上迁徙的百姓哭声不止。我瞻望着洛阳城内的惨状,就像当年微子面对着殷墟而悲伤不已。
注释
惟汉廿二世:汉代自高祖刘邦建国到灵帝刘宏是二十二世。
沐猴而冠带:猴子穿衣戴帽,究竟不是真人。比喻虚有其表,形同傀儡。常用来讽刺投靠恶势力窃据权位的人。沐猴,猕猴;冠,戴帽子。
知小而谋强:智小而想图谋大事,这里指的是何进。
狩:狩是指古代帝王出外巡视,而古代史书上遵守“为尊者讳”的原则,往往以天子出逃或被掳为“狩”,这里是指少帝奔小平津的事情。
白虹为贯日:“白虹贯日”是一种天象,指太阳中有一道白气穿过,古人以为这是上天预示给人间的凶兆,往往应验在君王身上。
贼臣持国柄:指董卓之乱。董卓乘着混乱之际操持国家大权。
“瞻彼”两句:我瞻望着洛阳城内的惨状,就像当年微子面对着殷墟而悲伤不已。据《尚书·大传》中说,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在商朝灭亡后,经过殷墟,见到宫室败坏,杂草丛生,便写下了一首名为《麦秀》的诗以表示自己的感慨与对前朝的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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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