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杨柳岸秋千高架,梨花院仕女双丫,玉纤轻按小琵琶。花明春富贵,响玉
交加,东风人信马。 山居
蕨薇嫩山林趣味,桑麻富田野生涯,市喧声不到衡扉。绿香春酒瓮,红润晓
花枝,日高眠未起。 春醉
红叱拨轻总宝,紫葡萄满泛金钟,寻芳人在小帘栊。倚风同笑傲,对月唱
玲珑,清闲可意种。 忆西湖
花院小低低朱户,酒旗摇簇簇香车,市桥官柳暗西湖。杯浮金潋滟,寺现玉
浮图,莺花谁是主? 自况
万顷烟霞归路,一川花草香车,利名场上我情疏。蓝田堪种玉,鲁酒可操觚,
东风供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