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3—1565)明浙江长兴人,字唯贤,号箬溪。弘治十八年进士,授饶州府推官。时乐平知县为桃源洞农民军所执,应祥单身入其营劝说,令竟得释。奔母丧家居十五年,嘉靖中累迁刑部尚书,奏定律例。严嵩专权,应祥以耆旧自居,嵩不悦,以原官出南京,寻致仕,又十二年卒。应祥为王守仁弟子,博学嗜书,九流百家皆识其首尾。尤精算学,有《测圆海镜分类释术》、《弧矢算术》、《授时历撮要》诸书。又作《传习疑录》、《龙溪致知议略》,申其师说。别有《惜阴录》、《南诏事略》、《归田诗选》等。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