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当是时也,五素不得一紫。桓公患之,谓管仲曰:“寡人好服紫,紫贵甚,一国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曰:“君欲止之,何不试勿衣紫也?谓左右曰:'吾甚恶紫之臭。'于是左右适有衣紫而进者,公必曰:'少却,吾恶紫臭。'“公曰:“诺。”于是日,郎中莫衣紫,其明日,国中莫衣紫;三日,境内莫衣紫也。
一曰:齐王好衣紫,齐人皆好也。齐国五素不得一紫。齐王患紫贵,傅说王曰:“《诗》云:‘不躬不亲,庶民不信。’今王欲民无衣紫者,王请自解紫衣而朝,群臣有紫衣进者,曰:‘益远!寡人恶臭。’“是日也,郎中莫衣紫;是月也,国中莫衣紫;是岁也,境内莫衣紫。
郑简公谓子产曰:“国小,迫于荆、晋之间。今城郭不完,兵甲不备,不可以待不虞。”子产曰:“臣闭其外也已远矣,而守其内也已固矣,虽国小,犹不危之也。君其勿忧。”是以没简公身无患。
一曰:子产相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不乐也。俎豆不大,钟鼓竽瑟不鸣,寡人之事不一,国家不定,百姓不治,耕战不辑睦,亦子之罪。子有职,寡人亦有职,各守其职。”子产退而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廕于街者莫有援也,锥刀遗道三日可反。三年不变,民无饥也。
宋襄公与楚人战于涿谷上,宋人既成列矣,楚人未及济,右司马购强趋而谏曰:“楚人众而宋人寡,请使楚人半涉,未成列而击之,必败。”襄公曰:“寡人闻君子曰:‘不重伤,不擒二毛,不推人于险,不迫人于厄。不鼓不成列。’今楚未济而击之,害义。请使楚人毕涉成阵而后鼓士进之。”右司马曰:“君不爱宋民,腹心不完,特为义耳。”公曰:“不反列,且行法。”右司马反列,楚人已成列撰阵矣,公乃鼓之。宋人大败,公伤股,三日而死。此乃慕自亲仁义之祸。夫必恃人主之自躬亲而后民听从,是则将令人主耕以为上,服战雁行也民乃肯耕战,则人主不泰危乎!而人臣不泰安乎!
齐景公游少海,传骑从中来谒曰:“婴疾甚,且死,恐公后之。”景公遽起,传骑又至。景公曰:“趋驾烦且之乘,使驺子韩枢御之。”行数百步,以驺为不疾,夺辔代之御;可数百步,以马为不进,尽释车而走。以且烦之良而驺子韩枢之巧,而以为不如下走也。
魏昭王欲与官事,谓孟尝君曰:“寡人欲与官事。”君曰:“王欲与官事,则何不试习读法?”昭王读法十余简而睡卧矣。王曰:“寡人不能读此法。”夫不躬亲其势柄,而欲为人臣所宜为者也,睡不亦宜乎。
孔子曰:“为人君者犹盂也,民犹水也。盂方水方,盂圜水圜。”
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缨甚贵。邹君患之,问左右,左右曰:“君好服,百姓亦多服,是以贵。”君因先自断其缨而出,国中皆不服缨。君不能下令为百姓服度以禁之,乃断缨出以示先民,是先戮以莅民也。
叔向赋猎,功多者受多,功少者受少。
韩昭侯谓申子曰:“法度甚不易行也。”申子曰:“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听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昭侯曰:“吾自今以来,知行法矣,寡人奚听矣。”一日,申子请仕其从兄官。昭侯曰:“非所学于子也。听子之谒,败子之道乎?亡其用子之谒。”申子辟舍请罪。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 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无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
看斜阳一缕,刚送得,片帆归。正岸绕孤城,波回野渡,月暗闲堤。依稀是谁相忆?但轻魂如梦逐烟飞。赢得双双泪眼,从教涴尽罗衣。
江南几日又天涯,谁与寄相思?怅夜夜霜花,空林开遍,也只侬知。安排十分秋色,便芳菲总是别离时。惟有醉将醽醁,任他柔橹轻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