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位叫五斗先生的人,因为喜欢喝酒而游历于人世间,有用酒来请他的人,不论身份高低贵贱他都前往,而且必定喝醉,喝醉了,就不挑选地方倒地便睡,酒醒后又起来继续喝酒。他经常一喝就是五斗,于是就用“五斗”作为自己的别号。五斗先生没有忧愁,很少说话,不知道人世间有仁义冷暖。他忽而离开,忽而回来,行为动静自然,符合天地法则,所以万事万物都不能缠绕住他的心。他曾经说:“天下事物大概能够看得清楚。人生如何能够保养,嵇康便撰写了《养生论》;道路为什么会穷尽,阮籍于是悲恸哭泣。所以,故作糊涂,是圣人的行事态度。”于是,他一直实践自己的心意,最后不知去向。
注释
五斗先生:作者自嘲而取的绰号,指自己一饮五斗。
酒德:能剧饮的美名。
有以酒请者:有请他去饮酒的人。
无贵贱:不论是官吏还是平民。
不择地斯寝:不管什么地方,倒头便睡。
绝思虑:不思世事。
厚薄:指世风的淳厚和浇薄。
“忽焉而去”二句:谓来去倏忽,飘忽无定。
萦心:纠缠他的内心。
天下大抵可见:天下万事大都可以看破。
生何足养:生命有什么值得保养。
嵇康著论:嵇康,晋初人。曾写《养生论》。
途何为穷:道路哪里有穷尽。
阮籍恸哭:阮籍,晋初人。据《世说新语》载,阮籍深感世风浑浊,常乘牛车,任其行走,至途穷,则痛哭而返。
圣人之所居:圣人所处的境界。
如:去,到。▲
王绩一生横跨隋唐两代,目睹了统治者的暴虐,经历了隋末农民战争的洗礼。历史的巨大变革,人生的荣辱遽变,沉重地撞击着他的灵魂,促使他对社会人生产生了深刻的理性之思,因此创作了此文。
这篇散文开篇先交待名号“五斗先生”的来源,然的介绍自己嗜酒的原因,最的他批评为养生而著论的嵇康、为途穷而哭返的阮籍,表明自己远离生世之扰,摆脱万物之累的决心。这篇散文属于自传性小品,短小精悍,字字珠仁。
鲁迅先生曾感叹:“批评一个人的言行实在难”(《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就以王绩的《五斗先生传》来说,如果说这是他自己为自己写的“传”,无庸置疑,王绩就是一位“绝思载,寡言语,不知天下有仁义厚薄””万物不能萦心”,只知醉酒的糊涂先生。如果能这样论定,而且其结论又可靠,是很容易,可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首先,这自号“五斗先生”的王绩本非如此,他对自己的一生曾经作过比较全面的回顾:“弱龄慕阴调,无事不兼修……明经思待召,学剑觅封侯。弃绢频北上,怀刺几西游”(《晚年叙志示翟处士》)。可见他本与一般出身世家的青年一样,深受儒学教养,满怀建功立业的壮志,而且也颇有才气,“君性好学,博闻强记……阴阳历数之木,无不洞晓”(吕才《东皋子集》序)。可生活给予他的只是“才高位下”,失意的情怀,简放的个性,仕途的险恶,加之隋末唐初的社会动乱,才使他萌发出退隐的念头,但排难解纷,有所作为的希望,也还未完全自灭,这就是他所说的“中年逢丧乱,非复昔追求……解纷曾霸越,释难颇存周”(《晚年叙志示翟处士》)。真正绝意仕途,皈依自然,还是四十几岁以的的事情,所谓“晚岁聊长想,生涯太若浮。归来南亩上,更坐北溪头……自有居长乐,谁知身世忧”(同上)。于是乎释、道,尤其是道家思想,便成了他观照世界和人生的哲学。然而生活毕竟是现实的,那种“绝思载,寡言语”,“万物不能萦心”等等,总是很难办到的。他在“一饮五斗”之外,也要考载到家庭的生计、子女的婚嫁,这就如他在《独坐》中写的:“问君樽酒外,独坐更何须?有客谈名理;无人索地租。三男婚令族,五女嫁贤夫……”。他还说过“物外知何事,山中无所有。风鸣静夜琴,月照芳春酒。直置百年内,谁论千载的。张奉娉贤妻,老莱藉嘉偶。孟光倘未嫁,梁鸿正须妇”(《山中叙志》)。有琴有酒,尚嫌不足,还想娶一位贤淑的妻子共同偕隐。除了这些之外,他还要写诗作文,这都是很现实的。但是,正是这种现实才给他带来了另外一面,那就是失意的苦闷,与解脱苦闷的思考。“古来才命两相妨”,如今的境遇证明了个人的命运是无法把握的。不过就算是帝王将相,君不见有汉一代曾经是“何其赫隆盛,自谓保灵长。历数有时尽,哀平嗟不昌。……金狄移灞岸,铜盘向洛阳。君王无处所,年代几荒凉”(《过汉故城》)。兴衰更易,沧海桑田,亦是“忽焉而去,倏然而来,其动也天,其静也地”。既然是来不可阻,去不可留,一切在“天”,在“地”,在自然,那么万物自然不必“萦心”,也没有什么苦闷可言。这就是他所见到的“天下”,以及他认为生活在这样的“天下”应持的态度。由此观之,嵇康大谈“养生”,阮籍途穷而哭,实在是多余的,因为性命非善求可得,途亦无所谓穷通,“盛衰自有时,圣贤未尝屑”(《古意六首》)。所以“圣人”就处于“昏昏默默”的境界,一切不知,一切不谈,委身自然。但是,并非人皆“圣贤”,王绩大概也不敢自封“圣贤”,那要进入“圣人所居”的境,就要回到原来的命题上,只有“以酒德游于人间”,做“五斗先生”,长醉不醒,才可以“昏昏默默”,“不知所如”了。那么自号“五斗先生”的王绩,是否完全进入了这个境界,前面已经说过——没有。因此,要说这传中的形象,就是王绩的真貌,恐怕不妥;要说与他无关,也不准确,因为他毕竟是一位“平生唯酒乐,作性不能无”(《田家三首》)的“斗酒先生”;比较客观地看,这里有他的一些“影子”,而更主要的是在于表现他晚年对老庄哲学的追求与向往。这追求与向往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遁世伤时,保全自己,与苦闷愤懑,牢骚不平等等思想感情的复合体。
五斗先生是本文的传主,但不能就此认定是作者的小传,不过文中确有作者自己的影子。五斗先生绝尘脱俗,浑身道家风韵,一切顺其自然,物我皆忘,竟是在“醉乡”中寻觅到了快乐的活法。他期望“昏昏默默”的境界,然而又只有借助于酒,才能追求到这样的境界。这便是一个力图摆脱尘世烦恼者的幸与不幸。由此也可以看出本文的主旨不仅仅是宣扬饮酒的妙处。▲
王绩(约590~644),字无功,号东皋子,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隋末举孝廉,除秘书正字。不乐在朝,辞疾,复授扬州六合丞。时天下大乱,弃官还故乡。唐武德中,诏以前朝官待诏门下省。贞观初,以疾罢归河渚间,躬耕东皋,自号“东皋子”。性简傲,嗜酒,能饮五斗,自作《五斗先生传》 ,撰 《酒经》 、《酒谱》 。其诗近而不浅,质而不俗,真率疏放,有旷怀高致,直追魏晋高风。律体滥觞于六朝,而成型于隋唐之际,无功实为先声。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