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阅(约公元1126年前后在世)字闳休,自号散翁亦称松菊道人,舒城(今属安徽)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北宋末前后在世。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进士(榜名美成),做过钱塘幕官,自户部郎官责知巢县,宋徽宗宣和中任郴州知州。南宋建炎初,(公元1127年)以中奉大夫知袁州。致仕后定居宜春。初至,讼牒颇繁,乃大书“依本分”三字,印榜四城墙壁。郡民化之,谤四厅为无讼堂 。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