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昂夫〔元代〕
薛昂夫
薛昂夫(1267—1359) 元代散曲家。回鹘(即今维吾尔族)人。原名薛超吾,以第一字为姓。先世内迁,居怀孟路(治所在今河南沁阳)。祖、父皆封覃国公。汉姓为马,又字九皋,故亦称马昂夫、马九皋。据赵孟頫《薛昂夫诗集序》(《松雪斋文集》),他曾执弟子礼于刘辰翁(1234~1297)门下,约可推知他生年约在元初至元年间。历官江西省令史,佥典瑞院事、太平路总管、衢州路总管等职。薛昂夫善篆书,有诗名,诗集已佚。诗作存于《皇元风雅后集》、《元诗选》等集中。
送李判官赴东江
王维 〔唐代〕
画蛇添足
刘向 〔两汉〕
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
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遂饮其酒。
为蛇足者,终亡其酒。
【越调】天净沙 离愁
李致远 〔元代〕
【中吕】满庭芳_春情传杯弄
张可久 〔元代〕
杂剧·西华山陈抟高卧
马致远 〔元代〕
沁园春·诗不穷人
陈人杰 〔宋代〕
西江月·阻风山峰下
张孝祥 〔宋代〕
醉落魄·咏鹰
陈维崧 〔清代〕
浣溪沙·草偃云低渐合围
王国维 〔近现代〕
酒泉子·长忆孤山
潘阆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