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邺(约816~875),字业之, 一作邺之,桂州(今广西桂林阳朔)人。晚唐诗人。 与刘驾、聂夷中、于濆、邵谒、苏拯齐名,而以曹邺才颖最佳。曹邺曾担任吏部郎中(唐)、洋州刺史(唐)、祠部郎中(唐)等职务。
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下七十馀城,尽郡县之以属燕。三城未下,而燕昭王死。惠王即位,用齐人反间,疑乐毅,而使骑劫代之将。乐毅奔赵,赵封以为望诸君。齐田单诈骑劫,卒败燕军,复收七十余城以复齐。
燕王悔,惧赵用乐毅乘燕之弊以伐燕。燕王乃使人让乐毅,且谢之曰:“先王举国而委将军,将军为燕破齐,报先王之仇,天下莫不振动。寡人岂敢一日而忘将军之功哉!会先王弃群臣,寡人新即位,左右误寡人。寡人之使骑劫代将军,为将军久暴露于外,故召将军,且休计事。将军过听,以与寡人有隙,遂捐燕而归赵。将军自为计则可矣,而亦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乎?”
望诸君乃使人献书报燕王曰:“臣不佞,不能奉承先王之教,以顺左右之心,恐抵斧质之罪,以伤先王之明,而又害于足下之义,故遁逃奔赵。自负以不肖之罪,故不敢为辞说。今王使使者数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臣闻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随其爱,能当者处之。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论行而结交者,立名之士也。臣以所学者观之,先王之举错,有高世之心,故假节于魏王,而以身得察于燕。先王过举,擢之乎宾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不谋于父兄,而使臣为亚卿。臣自以为奉令承教,可以幸无罪矣,故受命而不辞。
“先王命之曰:‘我有积怨深怒于齐,不量轻弱,而欲以齐为事。’臣对曰:‘夫齐,霸国之余教而骤胜之遗事也,闲于甲兵,习于战攻。王若欲伐之,则必举天下而图之。举天下而图之,莫径于结赵矣。且又淮北、宋地,楚、魏之所同愿也。赵若许约,楚、赵、宋尽力,四国攻之,齐可大破也。’先王曰:‘善。’臣乃口受令,具符节,南使臣于赵。顾反命,起兵随而攻齐,以天之道,先王之灵,河北之地,随先王举而有之于济上。济上之军奉令击齐,大胜之。轻卒锐兵,长驱至国。齐王逃遁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收入燕。大吕陈于元英,故鼎反乎历室,齐器设于宁台。蓟丘之植,植于汶篁。自五伯以来,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先王以为顺于其志,以臣为不顿命,故裂地而封之,使之得比乎小国诸侯。臣不佞,自以为奉令承教,可以幸无罪矣,故受命而弗辞。”
“臣闻贤明之君,功立而不废,故著于《春秋》,蚤知之士,名成而不毁,故称于后世。若先王之报怨雪耻,夷万乘之强国,收八百岁之蓄积,及至弃群臣之日,遗令诏后嗣之馀义,执政任事之臣,所以能循法令,顺庶孽者,施及萌隶,皆可以教于后世。”
“臣闻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昔者伍子胥说听乎阖闾,故吴王远迹至于郢;夫差弗是也,赐之鸱夷而浮之江。故吴王夫差不悟先论之可以立功,故沉子胥而弗悔;子胥不蚤见主之不同量,故入江而不改。”
“夫免身功,以明先王之迹者,臣之上计也。离毁辱之非,堕先王之名者,臣之所大恐也。临不测之罪,以幸为利者,义之所不敢出也。”
“臣闻古之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臣虽不佞,数奉教于君子矣。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而不察疏远之行也。故敢以书报,唯君之留意焉。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
鹧鸪天(王清叔具草酌赏海棠为作二绝句,清叔击节,概括以鹧鸪天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