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乐曲刚停就醉倒了我这蛮奴,酃醁的余香飘散在翠色酒炉。
半夜醒来照明的红蜡快燃尽,蜡脂融泪变成一枝美丽珊瑚。
注释
春夕:春天的夜晚。
四弦(xián):指琵琶,因有四根弦,故称。这里代指音乐。罢:停止。蛮奴:诗人自称。宋以前男女皆可称“奴”。皮日休是复州竟陵人,竟陵春秋时楚地,中原地区称楚为“荆蛮”,故诗人自称“蛮奴”。
酃醁(línglù):又作“酃渌”,古代的一种美酒,也称“酃酒”。酃,地名,在今湖南省;醁,美酒。馀(yú):残留。翠炉:翡翠色的水炉。
蜡:蜡烛。
寒泪:春寒中熔化的蜡脂。珊瑚:一种海生圆筒状腔肠动物,颜色鲜艳美丽。
参考资料:
此诗从“四弦才罢”、蛮奴醉倒落笔,不正面描写宴会场面,但宴会气氛的热烈,歌伎奏乐的和谐悦耳,朋友们举杯痛饮的欢乐,诗人一醉方休的豪兴,无不透过语言的暗示作用流露出来,给人以想象酒宴盛况的余地。这种侧面透露的写法,比正面直述既经济而又含蓄有力。“蛮奴”上着一“醉”字,煞是妙极:既刻画了诗人畅饮至醉的情怀,又表明酒质实在醇美,具有一股诱人至醉的力量;这“醉”字还为下文的“醒”渲染了醉眼蒙眬的环境、气氛。当诗人一觉醒来,“翠炉”的酒气仍然扑鼻,“馀香”诱人。这个细节,不仅写出了酃醁质量高、香味历时不散的特点,而且点出了诗人嗜酒的癖性。在古代,不得志的正直之士,往往和酒结下不解之缘。这里,诗人虽只暗示自己嗜酒,但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愁。手法可谓极尽含蓄、曲折之能事。
诗的后两句,写酒醒所见景象:“短”字,绘出红蜡残尽的凄清况味;“一枝”,点明红蜡处境孤独;“寒泪”的形象则使人仿佛看到那消融的残烛,似乎正在流着伤心的泪水。诗人运用拟人手法,不仅把“红蜡”写得形神毕肖,而且熔铸了自己半生凄凉的身世之感,物我一体,情景交融。这时作者已进入中年,壮志未酬,人生道路正像这一枝短残了的红蜡。
明胡震亨谓:皮日休“未第前诗,尚朴涩无采。第后游松陵,如《太湖》诸篇,才笔开横,富有奇艳句矣”(《唐音癸签》卷八)。这首中举后写的《春夕酒醒》与诗人得第前写的另一首诗《闲夜酒醒》相比,风格上有很大不同。两首诗同是写酒后醒来孤独之感,但与“朴涩无采”,语言清新的《闲夜酒醒》相比,《春夕酒醒》却完全是另一种风格。“四弦”的乐声,酃醁的“馀香”,“翠炉”“红蜡”的色彩,“珊瑚”的美丽多姿,辞藻华丽,斐然多彩,正表现出“才笔开横”、文辞“奇艳”的艺术特色。
此诗以议论为主,在形象思维、情韵等方面较李商隐《隋宫》一类作品不免略逊一筹;但在立意的新奇、议论的精辟和“翻案法”的妙用方面,自有其独到处,仍不失为晚唐咏史怀古诗中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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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日休,字袭美,一字逸少,生于公元834至839年间,卒于公元902年以后。曾居住在鹿门山,自号鹿门子,又号间气布衣、醉吟先生。晚唐文学家、散文家,与陆龟蒙齐名,世称“皮陆”。今湖北天门人(《北梦琐言》),汉族。咸通八年(867)进士及第,在唐时历任苏州军事判官(《吴越备史》)、著作佐郎、太常博士、毗陵副使。后参加黄巢起义,或言“陷巢贼中”(《唐才子传》),任翰林学士,起义失败后不知所踪。诗文兼有奇朴二态,且多为同情民间疾苦之作。《新唐书·艺文志》录有《皮日休集》、《皮子》、《皮氏鹿门家钞》多部。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