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纶(739年—799年),字允言,河中蒲州(今山西永济县)人。唐代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唐玄宗天宝末年举进士,遇乱不第;唐代宗朝又应举, 屡试不第。大历六年,经宰相元载举荐,授阌乡尉;后由宰相王缙荐为集贤学士,秘书省校书郎,升监察御史。出为陕州户曹、河南密县令。之后元载、王缙获罪,遭到牵连。唐德宗朝,复为昭应县令,出任河中元帅浑瑊府判官,官至检校户部郎中。不久去世。著有《卢户部诗集》。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