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绩(约590~644),字无功,号东皋子,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隋末举孝廉,除秘书正字。不乐在朝,辞疾,复授扬州六合丞。时天下大乱,弃官还故乡。唐武德中,诏以前朝官待诏门下省。贞观初,以疾罢归河渚间,躬耕东皋,自号“东皋子”。性简傲,嗜酒,能饮五斗,自作《五斗先生传》 ,撰 《酒经》 、《酒谱》 。其诗近而不浅,质而不俗,真率疏放,有旷怀高致,直追魏晋高风。律体滥觞于六朝,而成型于隋唐之际,无功实为先声。
昔者,羿狩猎山中,遇姮娥于月桂树下。遂以月桂为证,成天作之合。
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豖希、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
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托与姮娥。逢蒙往而窃之,窃之不成,欲加害姮娥。娥无以为计,吞不死药以升天。然不忍离羿而去,滞留月宫。广寒寂寥,怅然有丧,无以继之,遂催吴刚伐桂,玉兔捣药,欲配飞升之药,重回人间焉。
羿闻娥奔月而去,痛不欲生。月母感念其诚,允娥于月圆之日与羿会于月桂之下。民间有闻其窃窃私语者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