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往年随故府吴兴公夜泊芜湖口今赴官西去再宿芜湖感旧伤怀因成十六韵
南指陵阳路,东流似昔年。重恩山未答,双鬓雪飘然。
数仞惭投迹,群公愧拍肩。驽骀蒙锦绣,尘土浴潺湲。
郭隗黄金峻,虞卿白璧鲜。貔貅环玉帐,鹦鹉破蛮笺。
极浦沈碑会,秋花落帽筵。旌旗明迥野,冠佩照神仙。
筹画言何补,优容道实全。讴谣人扑地,鸡犬树连天。
紫凤超如电,青襟散似烟。苍生未经济,坟草已芊绵。
往事惟沙月,孤灯但客船。岘山云影畔,棠叶水声前。
故国还归去,浮生亦可怜。高歌一曲泪,明日夕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