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冲之,宋代江西派诗人。生卒年不详。字叔用,早年字用道。济州巨野(今属山东)人。晁氏是北宋名门、文学世家。晁冲之的堂兄晁补之、晁说之、晁祯之都是当时有名的文学家。早年师从陈师道。绍圣(1094~1097)初,党争剧烈,兄弟辈多人遭谪贬放逐,他便在阳翟(今河南禹县)具茨山隐居,自号具茨。十多年后回到汴京,当权者欲加任用,拒不接受。终生不恋功名,授承务郎。他同吕本中为知交,来往密切。其子晁公武是《郡斋读书志》的作者。
哀时命之不及古人兮,夫何予生之不遘时!
往者不可扳援兮,徠者不可与期。
志憾恨而不逞兮,杼中情而属诗。
夜炯炯而不寐兮,怀隐忧而历兹。
心郁郁而无告兮,众孰可与深谋!
欿愁悴而委惰兮,老冉冉而逮之。
居处愁以隐约兮,志沉抑而不扬。
道壅塞而不通兮,江河广而无梁。
愿至昆仑之悬圃兮,采锺山之玉英。
揽瑶木之橝枝兮,望阆风之板桐。
弱水汩其为难兮,路中断而不通。
势不能凌波以径度兮,又无羽翼而高翔。
然隐悯而不达兮,独徙倚而彷徉。
怅惝罔以永思兮,心纡轸而增伤。
倚踌躇以淹留兮,日饥馑而绝粮。
廓抱景而独倚兮,超永思乎故乡。
廓落寂而无友兮,谁可与玩此遗芳?
白日晼晼其將入兮,哀余寿之弗将。
车既弊而马罢兮,蹇邅徊而不能行。
身既不容于浊世兮,不知进退之宜当。
冠崔嵬而切云兮,剑淋离而从横。
衣摄叶以储与兮,左袪挂于榑桑;
右衽拂于不周兮,六合不足以肆行。
上同凿枘于伏戏兮,下合矩矱于虞唐。
原尊节而式高兮,志犹卑夫禹汤。
虽知困其不改操兮,终不以邪枉害方。
世并举而好朋兮,壹斗斛而相量。
众比周以肩迫兮,贤者远而隐藏。
为凤皇作鹑笼兮,虽翕翅其不容。
灵皇其不寤知兮,焉陈词而效忠。
俗嫉妒而蔽贤兮,孰知余之从容?
愿舒志而抽冯兮,庸讵知其吉凶?
璋珪杂于甑窐兮,陇廉与孟娵同宫。
举世以为恆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
幽独转而不寐兮,惟烦懑而盈匈。
魂眇眇而驰骋兮,心烦冤之忡忡。
志欿憾而不憺兮,路幽昧而甚难。
塊独守此曲隅兮,然欿切而永叹。
愁修夜而宛转兮,气涫沸其若波。
握剞劂而不用兮,操规矩而无所施。
骋骐骥于中庭兮,焉能极夫远道?
置援狖于棂槛兮,夫何以责其捷巧?
驷跛鳖而上山兮,吾固知其不能陞。
释管晏而任臧获兮,何权衡之能称?
箟簬杂于黀蒸兮,机蓬矢以射革。
负檐荷以丈尺兮,欲伸要而不可得。
外迫胁于机臂兮,上牵联于矰隿。
肩倾侧而不容兮,固陿腹而不得息。
务光自投于深渊兮,不获世之尘垢。
孰魁摧之可久兮,愿退身而穷处。
凿山楹而为室兮,下被衣于水渚。
雾露濛濛其晨降兮,云依斐而承宇。
虹霓纷其朝霞兮,夕淫淫而淋雨。
怊茫茫而无归兮,怅远望此旷野。
下垂钓于溪谷兮,上要求于仙者。
与赤松而结友兮,比王侨而为耦。
使枭杨先导兮,白虎为之前後。
浮云雾而入冥兮,骑白鹿而容与。
魂眐眐以寄独兮,汨徂往而不归。
处卓卓而日远兮,志浩荡而伤怀。
鸾凤翔于苍云兮,故矰缴而不能加。
蛟龙潜于旋渊兮,身不挂于罔罗。
知贪饵而近死兮,不如下游乎清波。
宁幽隐以远祸兮,孰侵辱之可为。
子胥死而成义兮,屈原沉于汨罗。
虽体解其不变兮,岂忠信之可化。
志怦怦而内直兮,履绳墨而不颇。
执权衡而无私兮,称轻重而不差。
摡尘垢之枉攘兮,除秽累而反真。
形体白而质素兮,中皎洁而淑清。
时猒饫而不用兮,且隐伏而远身。
聊窜端而匿迹兮,嗼寂默而无声。
独便悁而烦毒兮,焉发愤而筊抒。
时暧暧其将罢兮,遂闷叹而无名。
伯夷死于首阳兮,卒夭隐而不荣。
太公不遇文王兮,身至死而不得逞。
怀瑶象而佩琼兮,愿陈列而无正。
生天坠之若过兮,忽烂漫而无成。
邪气袭余之形体兮,疾憯怛而萌生。
原壹见阳春之白日兮,恐不终乎永年。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