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原湘(1760 ~1829)清代诗人。字子潇,一字长真,晚号心青,自署姑射仙人侍者,昭文(今江苏常熟)人。清嘉庆十年(1805年)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协修。不久得疾返里不出,先后主持玉山、毓文、紫琅、娄东、游文等书院讲席,学生多有成就。他擅诗词,主张“性情为诗之主宰”。又工骈、散文,兼善书法,精画梅兰、水仙。诗文与同时期的王昙、舒位鼎足,并称“后三家”或“江左三君”。著有《天真阁集》。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碧湖湖上采芙蓉,人影随波动。凉露沾衣翠绡重,月明中,画船不载凌波梦。都来一段,红幢翠盖,香尽满城风。
满城烟水月微茫,人倚兰舟唱。常记相逢若耶上,隔三湘,碧云望断空惆怅。美人笑道:莲花相似,情短藕丝长。
采莲人和采莲歌,柳外兰舟过。不管鸳鸯梦惊破,夜如何?有人独上江楼卧。伤心莫唱,南朝旧曲,司马泪痕多。
碧湖湖上柳阴阴,人影澄波浸。常记年时对花饮,到如今,西风吹断回文锦。羡他一对,鸳鸯飞去,残梦蓼花深。
玉箫声断凤凰楼,憔悴人别后。留得啼痕满罗袖,去来休,楼前风景浑依旧。当初只恨,无情烟柳,不解系行舟。
芡花菱叶满秋塘,水调谁家唱?帘卷南楼日初上,采秋香,画船稳去无风浪。为郎偏爱,莲花颜色,留作镜中妆。
锦城何处是西湖?杨柳楼前路。一曲莲歌碧云暮,可怜渠,画船不载离愁去。几番曾过,鸳鸯汀下,笑煞月儿孤。
采莲湖上棹船回,风约湘裙翠。一曲琵琶数行泪,望君归,芙蓉开尽无消息。晚凉多少,红鸳白鹭,何处不双飞!
采莲女
采莲湖上采莲娇,新月凌波小。记得相逢对花酌,那妖娆,殢人一笑千金少。羞花闭月,沉鱼落雁,不恁也魂消。
采莲人唱采莲词,洛浦神仙似。若比莲花更强似,那些儿,多情解怕风流事。淡妆浓抹,轻颦微笑,端的胜西施。
采莲湖上采莲人,闷倚兰舟问。此去长安路相近,恨刘晨,自从别后无音信。人间好处,诗筹酒令,不管翠眉颦。